辞职后的三周时间一直在家中窝着,满脑子是如何做有用的网站,这个网站如何解决大家的某些问题,如何才能提高网站的流量,该怎么优化才能吸引到更多的人过来,推广策略怎么做才最有效,如何来衡量这些指标……想的累了便看《越狱》,看别人如何计划事情,如何智慧地解决问题,但通常没有用,只能感叹编剧的智慧和想象力的强大,通常通宵不睡,第二天上午整理和发邮件给技术沟通安排当天较紧急的问题解决,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常常得把下午本来睡觉的时间也搭进去,而女友总是抱怨睡觉太晚,陪逛街无精力。总之这是一段混乱的时间,思考在某一点上如同没有思考一样,收效和进步都甚微。
十一外出,在半晃动的车厢中读完冯唐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先是感叹火车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太大的进步,哐当声和刹车的剧停都和当年我二十岁时一个样子,区别只是当年我只能坐硬座趴在小桌板腿不知道怎么放才能舒服变成了有个和棺材一样大小的床铺和一个读书用的夜灯;接着感叹冯唐写青春叛逆的文字的确过于夸张和猛烈,“容易在未成年读者群中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先去他妈的负面影响,要是有负面影响也不是这本书能做到的,我不能理解的过于夸张和猛烈是一边写着一堆臭流氓一边全以优异的成绩上重点中学,臭流氓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主人公秋水似的思想上的流氓,都是读书读多了的想入非非,没什么实际行动,二是像书中其它三个身体力行惹事生非型的。估计是《血色爱情》看多了。
似乎在路上的时候能读更多的文字和想更多问题,或许这就是出门在外所谓的“装”,几年前“装B”成了口头语的时候,顺道成章就有了另外一句“装B被雷劈”。所幸这么多年在路上一直拿本书“装”, 却也现在还安好。 先是“装”外国文学,而且又偏又冷,最好是一堆人走过去看到名字就感觉特牛逼,投来几个疑问不解羡慕的目光的那种书,比如《单向度的人》;然后是“装”史书,而且不能是通俗和戏说的史书,像《明朝那些事儿》只能窝在家里没有外人在的时候津津有味的读完,在路上非得拿个像《万历十五年》这样“无趣”的书;再然后就“装”专业阅读,互联网行业、大众心理学、社会形为学等一些书籍在路上臭显摆,而且一定是小众的书。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于我而言讲的却是我在教室拿中国名著装的阶段。
喜欢读杂书是从小学的时候开始的,那时候打工潮初起,一个小叔就是随这个潮流出去的,当时的印象是他仿佛去了世界上很远的地方,其实就是去了无锡,用现在的动车时间算也就3个小时,而且貌似我们村里的精壮劳力全是去那个地方,以致于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认为无锡是打工者去的地方,出门打工就是去无锡。直到现在我无数次路过这个地方都没有停下来去看一看,我记忆仍然觉得这是个到处洋溢着尘土的建筑工地的地方。小叔喜看武侠,或许每个少年心中都住着一个武侠梦吧,过年的时候他带着整整一蛇皮带的书回来,去年过年的时候问过小叔当年那些书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却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但那时候这是我见过的数量最多的书,除了一小部分武侠外,其它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正好碰上我放暑假无聊,全拿过来一本接一本地看,到现在看过哪些书却都忘记了,除了那本《金瓶梅》。所以我一直觉得我从小学开始就已经是个臭流氓了。
小学往往是青春期的前奏,小学通常都有班上有个子大的常常欺负其它同学,让人一见到就想躲着走,徐国春就是这样一位,自然我是总被欺负的那些同学之一。前年过年在苏州和徐国春一起喝酒,这小子现在买了辆货车在跑车,席间聊起这事的时候,他一个劲地否定当年欺负过我,这都是后话。当年的大家的日子过的的确不怎么样,夏天冰棒5分钱一根也会觉得太贵,非得在烈日下干活热的不行的时候才能有这个待遇。而另一部分解馋的方式是去买1分钱的冰糖水,所谓冰糖水就是从深井是打上来的冰冷的水,加上糖精,再加上红色素(这玩意不知道是什么成分,通常是兑水之后,摸在生畜身上用来区分是谁家的生畜,常见的是绿的和红的两种),一桶冰糖水就这样制成了,红色的冰凉而且还有甜味,在没有空调的炎热夏季这是最好的东西,而且毫无疑问,喝完这些东西肯定会拉肚子,但仍然乐此不疲。
那时候表达对姑娘喜欢的方式也很简单,通常都不会送东西,因为总会有一个人会知道,而这种事一个人知道就等于全班级的人都会知道,你会觉得无地自容,羞于见人。所以大家总是默默地等待机会,比如共同出黑板报的机会,共同值日扫地的机会,座位靠近或者干脆同桌的机会,这样就能比别人多独处一些时间。我发现在这事情上小学、初中、高中都如同一辙,区别是后面产生了情书,而女生通常把情书视为受欢迎的一种佐证,会跟别人说收到情书了而不会说是谁写的,而且也绝对不会拿给别人看,如果要是这么做了,那她就真是真正的二百五了。所以初中和高中写情书是最保险的也最经济的一种表达方式。
陈俊和刘人杰是我小学时期“幸存”的两个朋友,陈俊后来听说去天津做水果生意,在大家家庭年收入只有一二万的时候,他已经一个人年收入过十万了,我大学毕业后有过他的消息,却因各自相隔太远,而渐渐没了联系。刘人杰在去年我爸回老家给爷爷扫墓的时候他把手机号给了我爸,让我跟他联系,但手机却从未打通过,至今仍然在我的电话薄中。而当年小学我们一起喜欢过的女生,在我刚上大学那会就嫁作他人妇。当时大家一致觉得应该跟她搞好关系,为些我们想办法坐到她的旁边,值日扫地的时候总是不让她干一点活。而这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是家境很好,在我们都因吃不上肉而精瘦精瘦的时候,她却胖乎乎的,而且长的很白,又加之发育的早,胸比同班的任何一个女生都大。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成了大家追求的对象,或多或少都有要摸一下臭流氓思想在做怪。大学暑假回家见过她一次,越发的胖子,在大学见识了大把发育完全的苗条姑娘后,对她则再也提不起一丝兴趣,越来越出落成农村妇女的形象了,当然这也是后话。
如果说小学是青春期的前奏,那么初、高中就应该是青春期正式开始的发展阶段和叛逆阶段,大学应该是仅有的青春最后闪光爆发阶段。
我的初中是分两为两半的,老校区张井中学的乐趣则是骑自行车上学,走到谁家门口就招呼一声一起出发,然后比着谁先爬上坡,谁的速度快,似乎将自行车骑的出神入化就是那段时间的追求。比骑自行车神我们有两个鉴定方式,一是手不扶车把手看谁骑的时间长,我的记录是在一个陡坡高速下来完全没用手扶车把,当然也就不存在刹车,此记录直到后来搬学校也无人敢再做一次。二是骑车过小桥,进学校要过条大河,有两个桥可以过,其中一个是走车的大桥,女生们通常从那儿走,另一个是走人的小桥,感觉像是摇摇欲坠,关键是两块板子中间还有条大缝,通常男生们推自行车从这上面过。挑战骑车过小桥的危险是稍有不甚车轮会卡进中间的缝隙里,然后车倒,人和车一起掉进河里,桥离河面很高,二三层楼的高度应该有了。大约有四五个人骑车成功过过,当然其中也包括我,心惊胆憻,手还不能抖,也不能往河里看,过去之后方知可怕,还是觉得生命诚可贵,后来再也没有尝试过。
后来初中搬迁离家只有步行5分钟的距离了,这段时间叛逆谈不上,却开始偷偷喜欢女生了,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却很喜欢精致型的女生,什么都不要太大,身高、胸围、五官、臀围等普通精致就是最美好的。大家似乎是为了显示谁的声音大,早自习都拿书去教室外大声背诵。为了能和喜欢的女生打个招呼,早上就躲在二楼的教室里查看她的方位,瞅准了她要回来的时候,赶紧抓走一本书就往外走,然后在某个拐角相遇,说上一两句话。基本上后来就是这样过去的,连封情书都没有写过。这段记忆也随着大家考上了不同的高中而烟消云散,只能成为回忆时一个小插曲。
初中以前的文字都是在火车上完成的,过了5个月后的今天再看到这段文字,仍然能想起当时的迷离的心情,勉强将初中的阶段补上,却已失去了很多味道,就此停了,青春期的高中和大学是一段很长的文字,也许多少年后重有心情的时候再补上吧。